音像制品进口
音像制品进口 对于影音制品的进口来说,是一件貌似简单实际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
情,虽然有时候这种存储介质所承载的内容豪无商业价值,但是这种
没有商业价值的内容可能会有一些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甚至
会有一些反动迷信的内容,一旦这种有不良内容的影音资料流落到国
内,可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我国对这种特殊产品的进口有着
相当严格的进口审查制度。具体进口环节概述如下:
1、除外语教材之外所有进口音像制品一律报文化部。音像制品
进口从类别上分为文艺类和非文艺类,从进口方式上分为制成品和版
权贸易进口。除单纯版权贸易进口外,与境外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合作
方式制作的音像制品也需报文化部审批。地方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
没有进口审批权。
2、审批程序
进口单位备齐申报材料和节目样盘送文化部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委
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受理进口单位申报材料和报审样品,进行内容审
查;文化部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下发《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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