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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7-9 17:28

离岸帐户对进出口企业的好处?

离岸帐户对进出口企业的好处?
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而你现在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那么你上海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1)有自营进出口权,本身也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的2)没有进出口权,在国内工厂采购好后,全部委托外贸公司出口;先说第一种情况,原先的操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双方合同关系,上海公司直接上海报关出口后,美国收到货以后直接T/T回国内,那么暂不计其他成本,你上海公司就会有一个40万美金的利润,会以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其他应课税,税收已经很高,另外,中国仍旧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帐户,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超过美金帐户额度的外汇打进来,仍旧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相反,进口付汇时,支付超过帐户额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过向银行购汇来实现,那么一进一出,给到企业一年下来的结汇损失也是很大的。
   现在如果你有香港公司,那么首先你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客户这100万美金的定单,因为你的香港公司本身不涉及生产,那么它就向上海的公司做一个采购的动作,也就是中间商的角色,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假设是70万的采购合同和上海签,那么合同的问题清楚后,大家就会考虑贸易当中的物流和资金了,先说物流,货的走向仍旧是上海发往美国,具体的操作你上海公司有进出口权,首先拿着他和香港公司的合同去报关,很多人会问,我的货是从上海买给香港,可以直接运去美国吗?这里我们要给客户解释清楚,我的合同上面指明收货地点是美国的某个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关报关是没有问题。因为我把我的货运去那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去海关申报好你货物的产品、数量、价值、运到那里,原产地证书后,全部文件齐全了以后,你这个货物才能够交给船务公司,来帮你做个SHIPPING的动作。没有这些东西,船运公司是没有人敢接这个单的帮你运走,没有报关就是走私,所以在你找船运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个报关的程序。报关完交给船运公司,你货运到码头口,船运公司装船集装箱,上船,买保险,开船,运走。那么船运走的时候,船运公司有个收货单交给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把单据速递给美国。但是因为这些单上面所有签收的单位都是香港公司,所以这个时候他必须做一个背书的程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提单的程序,就是改一个提货人,那么,客户要是问,那我的货要是去到香港改提单那不是很麻烦?其实这是不需要的,这个货不去香港,这个香港公司是你自己的,这个改提单其实就是你自己改。我自己把提单一改做个背书,背书后我把单据速递给美国,美国客户到时候去码头就能收货。那么资金流呢,首先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照和香港公司签的定单将100万美金T/T到你的香港公司帐户,然后香港公司再会按照和上海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7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这个步骤操作好后,你的上海公司的税基就会由原来的40万美金降低为10万美金,而另外留存在香港公司的30万美金利润,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的,给到你的税务成本就大大降低了,在香港帐户中的钱怎么用呢,分两种情况,1)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香港的,你的钱是自由的,可以取现,在香港没有外汇管制。2)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国内的离岸帐户,它等同于在境外开的银行帐户,帐户内资金可以自由汇给国内、国外、公司、个人,无须提交任何政府批文,报关单,核销单,发票,合同等,相当于个人钱包,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汇个人佣金,因为属于境外帐户所以不受大陆外汇管制,不受到截汇,对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如:转LC、收TT都是非常方便的。
   另外,有些朋友可能是以信用证来结算的,其实也一样可以操作,美国客户首先在当地找个开证行,先开一张100万的LC给到香港公司,收证行收到100万LC。但是收证行收到这张LC=废纸(通常LC都会有一张,跟单的LC,什么是跟单,就是有条件可拖收的LC)也就是说它要在有某些条件下才能兑现。通常的条件最起码有收货单,有验收单,有确认单。有这三份美国给他的他才能收。美国把收货单,有验收单,确认单速递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把这些单据给收证行。收证行看到单证齐全了,看到和信用证条款一样齐全了,银行才兑现100万,100万进帐,这些步骤其实在大陆都可以完成的了。给到你国内的采购商上海公司会有两种情况
1)有钱,先让工厂来生产,不需要马上兑现100万
2)没钱,先开张60万LC给工厂,工厂才能做货。
   60现金或相关的抵押放在银行,银行会帮你开张新的LC,不能拿原先100万LC做抵押;但若上家开来的LC是可转让信用证,该工厂也接受可转让信用证,那客户就可以那着着100万LC在银行做转让,让这个信用证做母证,做抵押。转开60万的LC给下家,这个时候他就不需要拿任何钱出来。但前提是这张LC必须是可转让LC,这样整个信用证的操作就完成了。
   第二种情况呢,很多个人SOHU贸易基本都是这样的,没有自营进出口权。工厂买货后委托外贸公司做出口操作,仍旧是接美国客户100万订单服装,成本仍旧是60万。这中间外贸公司任务非常简单,也就是帮你处理了出口的物流和资金的结算,外贸公司帮你报关出口到美国后,首先结算的时候,你的美国客户先会结算到外贸公司,打过去100万美金,然后外贸公司再帮你进行人民币的结算。我们当中一些成本包括其中的代理费,手续费先不计算那么给到你一样是40万美金的利润。现在有个香港公司的话,香港公司先和美国客户签100的订单,然后,香港公司会和你的外贸代理签订一个70万美金的采购合同。也和上面介绍的一样直接改提单发货美国后,美国的客户收到货就会根据合同把100万打给香港公司帐户,你的香港再按照采购合同将70万打给外贸代理公司,进行外汇核销。再由外贸公司和原先一样来和你进行一个结算。但这个时候因为不是100万美金打回来,而是70万美金兑换成人民币帮你结算,这种情况下给到你国内的公司就会有原先的纳税基数40万降到10美金。另外30万美金利润就留存在你离案帐户里面,也同样起到了降低税务成本的作用,对于你从事贸易的初期,更快的累积资本其实更为重要。


离岸帐户汇美元到进出口公司能否退税?
客户A问:离岸帐户汇美元到进出口公司能否退税?

开了个香港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在国内的外资银行开了离岸帐户。客户把钱打到离岸帐户,离岸帐户再付款到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公司把货款打到工厂,工厂开增值税发票给进出口公司。这样进出口公司可以拿到退税吗?

顾问解惑:其实离岸操作是不影响退税的,参见一下外贸企业的退税全流程就可以清楚的了解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涉及到核销当中汇款银行的地址是大陆银行所以会无法通过核销这关,如果不能核销,那就会直接影响到退税,不过这种核销问题在上海的客户群中还比较少见。保险考虑的话,可以设两个帐户,内地一个,香港一个。
现在去香港也比较容易,首次开户必须亲自去,再申请一个网上电子服务,以后就不必亲自过去了,香港汇丰银行就有这种服务的。

三角贸易中的单证操作
三角贸易中的单证操作

1.Commercial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2.Packing List 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3.B/L。按规矩,B/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那很简单,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你付给他们运杂费你就是货主,他们不会管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名称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致的。所以最好不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烦。如果是客户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话,只要这个Forwarder的费用是你们付的,你们是他客户那也问题不大,让他们Shipper出你们香港公司名字就OK了。
4.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自然C/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下面再说。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 C/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下面Form A同理)。
5.Form A: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看国别地区来了。
6.许可证:也不能由香港公司出,所以卖方名字也不能是你们香港公司,不过许可证应和C/O、Form A同类,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
7.除C/O、Form A和许可证外,所有其它乱七八糟的档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
   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
   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


转口操作是否会影响退税?
  有很多的客户会担心转口操作,即香港公司以低价向国内公司采购的货物会影响到退税,这边做一下简单的说明:
  不同的行业退税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有的行业退税是以成本的进项额做为退税的基准,有的则是以销售额做为退税的基数,有的退税税率比较高13%,有的则相对较低。
  由于转口贸易香港公司是做为中间商来采购国内的货物,肯定是比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定价要低,所以如果一些外贸企业如果是按照销售价来退税的话,那么退税额则会受到影响,但如果是按照成本价来退,那么即使销售额有浮动,对退税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由于退税本身是政府鼓励出口的一种扶持政策,其与代征税一样都会慢慢淡出市场经济的舞台,最近一次的退税税率调整就可以看出这样的趋势,大多数的行业都有所波及。所以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离岸帐户的操作有其替在优势,从事外贸的朋友可以做好未雨绸缪的两手准备。


FDA注册号,C/O上会出现注册号和单证公司名称不符的问题?
客户问:我是做医用消毒棉的, 想今后通过香港转口, 货物出口到美国要FDA注册, 并且在单证上都要注明FDA注册号,其它单证我想没有问题, 只是C/O上会出现注册号和单证公司名称不符的问题?


  顾问解惑:产地来源地在世界范围内都受到严格管制,产品没有在当地生产是不能打上“X国制造”的。所以如果只是用香港公司做中转的采购商,肯定是出具国内的原产地凭证;而对于美国的FDA注册,根据美国《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应对与反应法》的规定:美国国内外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和储存以供在美国消费的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代理商必须向FDA进行注册,否则其产品不得进口或销售。注册的目的是为FDA提供有关食品和饲料企业的充足和可靠的信息,所以只要提供了真实的产品信息,以代理商、还是生产商的名义去注册都是可以的。


离岸公司如果不年审的话,后果怎么样?
客户A问:
离岸公司如果不年审的话,后果怎么样?


顾问解疑:
香港每年年检事項/Item        延誤/Delay
A、提交年報/Hand in annual report        1.        42天-3個月/42 days-3months HKD870
2.        6個月-9個月/6 months –9 months HKD2610
3.        超过9個月/more than 9 months HKD3480
4.        最高罰款HKD50000及每日罰款HKD700/highestpenalty HKD50000 and daily penalty HKD700

所有責任由董事負責/ Directors will bear full responsibility

B. 商業登記費/B.R.fee        罰款: 1個月 HK$300/Penalty:HK $300 per month
C. 遞交僱員工資表/Hand in the payroll        罰款: HKD2400/Penalty:HKD2400per year

      在香港商标登记证是公司合法运营的牌照,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检时必须更换,否则公司属于非法运作,在开户时每家银行都会对香港公司进行查册,提供的正本文件里就有商业登记证,当然开户以后,许多银行的业务人员会对其经手的公司合法运营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检,以保证帐户的合法性、安全性。政府不會發出任何信件提示本人有關提交年報之事宜,但是香港法律规定做为公司的董事承担行政责任,股东承担经济责任。一旦发现,不仅会要求补回原来所需尽到的年检、报税义务,而且还会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对于那些知错不改的经营者更会有出传票、进行刑事检控、冻结银行帐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所以建议不想要公司,撤销掉是明智的选择,退一步则是必要的年检还是要做的

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7-14 17:19

啊啊,好冷清哦,自己顶顶顶先,希望可以帮到有需要的朋友[:Y] [:Y]

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7-15 12:35

啊哦,自己支持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Y]

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7-16 15:04

啊哦,人呢?人呢?[:@] [:@]

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7-18 12:26

无语,顶。。。。。。[:Y]

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9-11 12:38

哈哈哈,终于等到你,后来者居上。[:S] [:S]

[[i] 本帖最后由 zhuoyu8005 于 2008-9-11 12:39 编辑 [/i]]

zhuoyu8005 发表于 2008-9-27 10:45

日子过得可真快,十一就要到了,7天的长假,如何度过到现在还没计划好,不知有什么好的建议呢?[: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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